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镇江东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镇江专利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镇江专利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镇江东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0 08:07:49

一、商标异议申请

(一)商标异议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二)填表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寄出商标异议申请文件的邮戳为准,寄出邮戳不清的,以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2.异议理由可另附于异议书之后,并附上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副本转交被异议人,限期在三十日内答辩。逾期不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由商标局进行裁定。

二、商标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不得作为镇江商标注册的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注册。

如果注册商标属于下列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版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公司名称权)相冲突的;

6、与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并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7、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8、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任何公司都不能保证100%的镇江商标注册成功。任何商标注册都有风险,商标被驳回后,有必要重新审查。如何提高审查的成功率你需要知道以下四个要素: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以前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声誉。申请人与商标应区分。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设计的全新的商标,具有独创性和重要意义,商标申请的批准和注册不会引起有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适用商标与被引用商标在构成要件、作图方法、外观、突出部位、呼唤、含义等方面有明确的区别,不会混淆消费者,也不构成类似商标。在元素、绘画方法、整体外观、突出部位、调用、意义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通过详细的解释加以论证,以提高说服力。

(4)根据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原则和案例,每个被引用的商标都含有相似的构成要素,并且跨越了被批准使用的相似群体,但最终被批准注册。由此可见,含有相似因素的商标并非被拒绝的决定性原因,因此,商标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能够发挥商品或服务的区别功能,即应当被核准注册。

近年来,商标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到2018年6月底,中国商标申请总数为31428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数为1608万件。商标的基础越来越大,商标近似也越来越大。

为了通过拒绝审查获得注册商标,企业的知识产权帮助认为,除了上述客观条件外,专业商标律师队伍还应当对商标作出全面判断,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NIDEN应该拒绝审查。能够在法庭上审理案件,善于争辩,是挽回颓势,赢得审判的关键。

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间是从国家商标局下发证书开始算起,有效期限是十年。到期前半年需要在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公司办理商标续展。商标局续展的时间是到期前6个月,官费是2000元,如果到期没有续展,商标局会给企业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的官费是25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那么商标就会无效。一年之内,任何人不能申请和刚无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过了一年后,可以核准注册。

镇江商标注册公司提醒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我们已经知道,成为商标的条件之一是应具有不同于其他商标的显著特征,以便于社会公众特别是消费者进行识别。

《商标法》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不过,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一些标志经过长时期的使用,且形成了对某一商品的定向联系的认识,法律同时规定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一经注册,商标注册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该权利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其他人不得非法使用。但是,由于通用词汇已被公众普遍使用和接受,该词汇作为商标,其商标权的行使则受到一定的限制。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通用词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使用通用词汇。


 

版权所有:镇江东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