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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个人商标注册的详细流程

作者:镇江东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5 08:22:11

今天和大家一起聊聊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常常存在的一些误区,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中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准备好了吗?一起长知识啦!

误区1:商标不注册就不能用当然不是。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未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也是可以使用的。不过,我们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可能会对他人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还是先成功注册商标后再使用该商标,这样更稳妥。

误区2: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个商标我国对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件数并无限制。事实上,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可以起到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作用。如果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一般都以主、副商标的形式搭配使用。在主商标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新推出的产品上使用副商标,从而利用主商标的知名度来提供副商标的知名度。比如:小米公司在其子品牌红米的产品包装盒上印有小米的商标。

误区3:只有平面图形才能注册商标当然不是!我们除了可以注册平面商标外还能注册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比如:费列罗的立体商标和腾讯的嘀嘀嘀声音商标。若想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这些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让公众看到或听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误区4:注册商标可以随意添加装饰《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镇江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决不能随意改变商标的外观,否则商标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若想更改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需及时做商标变更。若想改变商标外观则需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5:指定颜色的商标可随意改变颜色使用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即以黑白图案申请商标,在拿到商标证书以后可以随意更改颜色使用。如果指定了商标颜色,则今后在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改变商标颜色,否则需重新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我们成功注册商标后最好别让它们闲置,要尽量使用起来,防止别人对其提出撤三申请。当然,如果有正当理由也是可以不使用商标的,比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破产清算及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以上这些误区你中招了吗?我司提醒大家,还是避免中招为好!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的四个人就是:公司法人、公司股东。监事、财务,这四个身份是一家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来担任,履行相关职责,不过随着公司的发展或者其他原因,还是有一些企业要变更公司法人的,那么,这个时候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商小编就在下文为大家说说这件事情,快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变更法人注意事项:1.企业在变更法人的时候,需要新老法人实际到场一次,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审核,变更后会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2.如果您的公司是投资类的企业,那您公司做变更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完成变更,并且变更流程所花费的时间也比一般行业的公司长,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要,不想自己办理,您可以咨询商客服哦!3.企业新法人必须要符合相关规定,譬如说,必须年满18周岁,不能有信用污点,不能是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等。不管哪个行业做公司变更,都是需要走流程的,如果您不太懂其中的流程或者注意事项,就可以委托商进行代办。

讲到这里,小编的分享就结束了,如果您在创业期间对相关问题不了解或者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您不妨看看我们相关的内容或者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届时将会有专人为您解答。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一站式服务,让您放心且无后顾之忧。我们都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让你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因为专业,所以放心!商是你公司起步的好帮手,商是你公司成长的好助理。

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镇江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第十二条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第十四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第十六条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附件: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4.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5.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近期有些朋友来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会问我们一个问题:注册公司有哪些好处又有哪些坏处。那么下面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注册公司有哪些好处与坏处。

注册公司有以下好处:1、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会经过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核查或批准,一般与实际相符的事实相一致,具有较强真实性和公开性,易取得对方认可。2、公司内部规章,貝有较强自治性,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由公司自己来执行,公司运作具有无穷想象力和力量。3、注册公司之后就等于自己有了一个平台和品牌,品牌有了一定知名度后才能更加快速取得客户的信任。4、受法律保护,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必须百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3万以上就可以了,如果公司将来发生债务问题,公司只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抵债,而不会涉及到其他财产。5、是特区,客户对城市认可度高,注册公司形象好,比较容易成单。6、一季度发票额不超30万可以零申报,免税注册新公司。

注册公司的坏处:1、公司需要交各种各样的税,根据经营范围不同所交的税种也是不同的,一般公司会委托代理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相应的要承担代理记账费用。2、公司要经营要发展,肯定需要雇佣员工,那就要担负起支付员工薪水的责任。

上文就是在注册公司的好处和坏处,如果你不想自己为了注册公司麻烦,也可以将注册公司的相关事项交给。我们有丰富的公司注册代办行业经验,行业品牌领导者。数万家企业的选择与信赖,企业服务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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